上海普通住房认定之新旧政策比较
十一 2nd, 2008 by adamant
上海市房屋、规土、财政、税务四部门联合决定,从11月1日起执行新的普通住房标准,以优惠的税费政策调节鼓励市民购买小户型住房。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内环线(市中心)以内,总价人民币245万元/套、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98万元/套以下,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在此之前,上海市于2005年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内环线以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0百元以下;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元以下;外环线以外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千元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