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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专业相机制造商哈苏公司(Hasselblad )近日发布了其在2006年推出的H3D中画副数码单反相机的改进型号:H3D II,包含3900万像素的H3D-39II,3100万像素的H3D-31II和2200万像素的H3D-22II三个型号,影像传感器尺寸是48×36 mm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120画幅。
相对于H3D,H3DII重新设计了更加易用的菜单系统和一个独立的白平衡控制按钮,可以使操作更便捷和高效,此外,还增加了GPS系统,可以记录下每一张照片拍摄的地点,新的RAW转换软件具备独特的数字校正畸变功能,可以在后期的时候部分消除画面边角的变形,失光等等。
哈苏代表着绝顶的光学质量,非凡的机械性能和无与伦比的可靠性,哈苏905swc曾经数度跟随NASA上过太空,甚至人类在月面行走和在月球留下的第一个足迹的照片也是由哈苏相机拍摄完成的。哈苏是高质高价的典范,H3D II当然也不例外,3900万像素的H3D 39II报价26500欧元,3100万像素的H3D 31II报价21500欧,2200万像素的H3D 22II报价17900欧元,以上价格都是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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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回旋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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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转载 on Sep 21st, 2007 No Comments »
9月20日,中华台北奥委会蔡辰威来函,表明不再与北京奥组委进行火炬入台协商,单方面终止了会谈,从而关闭了协商的大门。当晚,国际奥委会通知北京奥组委,取消奥运火炬传递入台。北京奥组委对于奥运圣火最终未能成行台北、未能满足台湾同胞热切期盼传递奥运圣火的美好愿望表示深深的遗憾。
奥组委发言人强调,造成这一结果的责任完全在于台湾当局。为使火炬接力能够进入台北市传递,自去年11月以来,北京奥组委始终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和国际奥委会的规则,本着平等协商和积极务实的态度,通过直接会谈和函件来往等多种方式反复与中华台北奥委会进行商谈,充分表明了我方尽最大努力促成火炬传递赴台,让台湾同胞分享奥运圣火传递欢乐与激情的诚意。但是台湾当局违反《奥林匹克宪章》规定,拿奥运圣火入台传递工作大做政治文章,对已经北京奥组委和中华台北奥委会协商一致的共识和圣火传递计划路线予以否认并不断制造各种干扰,致使奥运圣火不能赴台,造成了一个国际奥委会成员拒绝奥运圣火前往其辖区传递的前所未有的恶劣先例。
下面,介绍一下北京奥组委和中华台北奥委会的商谈过程。
从去年11月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工作启动以来,北京奥组委一直致力于促成奥运圣火赴台传递。2006年11月,北京奥组委向包括中华台北奥委会在内的所有拟传递城市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奥委会发出参加火炬接力传递的邀请。2006年12月28日,中华台北奥委会主席蔡辰威回函表示接受邀请。他在回函中表示,“我谨代表中华台北奥会确认本会愿意参与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并期待未来与贵会紧密的合作,在奥林匹克精神与原则下,共同完成奥运圣火传递之神圣使命。”今年2月12日,中华台北奥委会在北京与北京奥组委进行会谈,双方签字达成四点共识。即:“一、双方承诺遵守国际奥委会的有关决议,规定和惯例,共同维护奥林匹克火炬接力和奥林匹克圣火的纯洁和神圣。二、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北京奥运会一样,必须遵守《奥林匹克宪章》。三、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在台湾传递是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开展的一项奥林匹克体育文化活动。 中华台北奥委会确保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顺利进行。四、火炬接力活动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举行时有关旗、徽、歌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中华台北奥委会有义务协调相关方面承诺在火炬接力活动过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规定的旗、徽、歌。”
今年3月27日,蔡辰威先生代表中华台北奥委会及台湾有关方面致函北京奥组委,确认双方签字的“四点共识”和2008年北京奥运圣火传递进出台北路线。他在来函中表示, “有关本(2007)年2月12日 贵我双方于北京会谈所得共识内容,经本人与我方相关单位沟通讨论,获致具体回应与支持。在此谨代表中华台北奥会向贵会确认是项会谈共识及2008年北京奥运圣火来台路线(如所附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简报资料第三页所示),并相信在贵我双方进一步的规划协商下,圣火传递必能顺利圆满在台湾举行,留下完美的纪录。”随后,北京奥组委即向国际奥委会申报了火炬接力境内、境外传递路线,并得到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的批准。今年4月26日,北京奥组委按计划正式公布了火炬接力传递计划路线。但台湾当局却以所谓“矮化”为由,提出从“第三国”进出台北市的无理要求,单方改变火炬赴台路线,拒绝接受由国际奥委会批准的火炬传递路线。
此后,北京奥组委一直怀着最大的诚意和耐心,多次与中华台北奥委会进行函件沟通并举行会谈。在今年8月11日的会谈中,北京奥组委强调双方应遵守《奥林匹克宪章》和国际奥委会的有关决议、规定和惯例,坚持2月份达成的“四点共识”,落实已达成的协议和确认的火炬传递路线,共同维护奥林匹克火炬传递和奥林匹克圣火的纯洁和神圣。北京奥组委重申,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计划路线分为境内传递和境外传递,境外传递计划路线包括了五大洲国家和地区的22个城市,台北市是火炬接力境外传递计划路线途经的22个城市之一。此种表述充分考虑了中华台北奥委会的关切,充分表明了北京奥组委的诚意和务实态度。
今年9月8日,北京奥组委与中华台北奥委会进行了再一次会谈。由于台湾当局在4月26日否认了双方确认的火炬传递路线,北京奥组委提出,双方必须在新的会谈纪要中重申“四点共识”。蔡辰威提出,中华台北奥委会及有关方面从未否认过“四点共识”的存在,但他此次来京所获授权的纪要文本中不包含“四点共识”,因此不能签署重申“四点共识”的会谈纪要,并表示回台请示。但蔡辰威回台后,台湾当局再生枝节,公然否认“四点共识”,特别是就第四点内容即旗、徽、歌的使用大肆炒作。9月12日,蔡辰威来函,正式否认“四点共识”的存在。
因此,中华台北奥委会和台湾当局在最后的会谈中否认此前达成的“四点共识”是造成双方协商未果的主要原因。北京奥组委认为,今年2月双方签字达成的“四点共识”并非北京奥组委新提出来的要求,其内容仅是重申奥运圣火赴台双方必须遵守国际奥委会的有关决议、规定和惯例,明确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在台湾传递的性质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遵守《奥林匹克宪章》和国际奥委会的决议、规定,是每一个国际奥委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在参与奥运火炬接力活动中,当然也必须以国际奥委会的规定为基础条件。1979年国际奥委会通过的《名古屋决议》、1981年国际奥委会和中华台北奥委会在洛桑签订的协议以及1989年中国奥委会和中华台北奥委会在香港签订的协议对台湾参加奥林匹克运动的名称、旗、徽、歌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入出台计划路线,正是基于2月的“四点共识”及3月27日蔡辰威对“四点共识”和入出台计划路线的确认函而形成的。至于中华台北奥委会和台湾当局在9月初指责北京奥组委所谓的“横生枝节”、“增加新条款”、“提出新议题”等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是人为地制造政治障碍,阻挠圣火入台传递的借口。
为满足岛内民众共享奥运圣火欢乐的心愿,北京奥组委怀着最大诚意,本着尽最大努力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于9月19日再次致函中华台北奥委会,要求其尽快确认“2月12日”达成的“四点共识”,签署火炬入台纪要。9月20日,中华台北奥委会复函拒绝。当晚,国际奥委会通知只能取消奥运火炬传递入台。
至此,此前已得到中华台北奥委会确认并经国际奥委会批准的火炬入台计划已无法实施。中华台北奥委会在整个事件中的出尔反尔和台湾当局直接干扰和破坏的种种举动,严重违反了《奥林匹克宪章》精神和国际奥委会的相关规定。事实表明,奥运圣火不能入台的责任完全在于台湾当局。
奥林匹克圣火是奥林匹克精神的最高象征,奥林匹克火炬接力是全人类和平友谊的庆典。在国际奥委会的指导下,北京奥组委正与全球各传递城市密切合作,广泛传播“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主题,秉持“和谐之旅”的圣火传递理念,使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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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转载 on May 5th, 2007 No Comments »
中国青年群英会全体代表:
今天是“五四”青年节,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85周年纪念日。在这个全国广大团员和各族青年喜庆的日子里,共青团中央召开中国青年群英会,学习和弘扬青年英模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全国广大团员和各族青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团员和各族青年致以节日的问候!向新中国成立以来各个时期的青年英模致以崇高的敬意!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在各条战线上忘我工作、顽强拼搏,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50多年来,我国亿万青年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英雄模范,他们有的为保卫祖国冲锋陷阵,有的为保护人民奋不顾身,有的在艰苦地方开拓创业,有的在生产建设一线勇挑重担,有的在科技领域勇攀高峰,有的在文化园地辛勤耕耘,有的在体育比赛中为国争光……共和国的发展征程上,深深烙下了青年英模奋斗的足迹;共和国的历史丰碑上,永远镌刻着青年英模闪光的名字。青年英模的奋斗实践充分表明,青年只有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投身人民创造历史的火热实践,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斗,才能拥有壮丽的青春,才能实现人生的美好理想。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任务需要青年们奋勇承担,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需要青年们奋力开创。希望全国广大团员和各族青年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自觉担负起时代的重任,以英雄模范为榜样,努力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让青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胡锦涛
200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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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转载 on Feb 9th, 2007 No Comments »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Is not between life and death
不是生与死
Bu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而是 我就站在你面前
Yet you don’t know that I love you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Is no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不是 我就站在你面前
Yet you can’t see my love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But when undoubtedly knowing the love from both
而是 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Yet cannot 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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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转载 on Jan 29th, 2007 No Comments »
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所以,在被爱和爱之间,只有一个机会的话,我选择后者。
因为我自私,我要把爱牢牢把握在我自己的手中,我要自己触摸疼痛的伤口,把疼痛的感觉死死抓住。我要占有那个我爱的人的存在。
我嫁给他,我爱的人,我在他允许我为他做的每一件事情上,收获付出的心甘情愿和寂寞无告。每一粒尘埃,都会因为他的经过和停留而熠熠生辉。我感念在没有他爱我的世界上,有一个怀抱着他的世界给我爱情。所有的时光,也依附在他的生命里,他年青,时间年青;他成熟,时间成熟;他缓慢,时间缓慢;他病痛,时间也病痛;他咀嚼糖块的时候,时间也是甜的。而一切,尘埃和时光,给了他,就给了我;甚至,没有给他的,也由他给了我。
爱是一盏阿拉丁神灯,把一切美满和神奇,给了许愿的人。爱一个人,就是许愿,就是可以贪得无厌地付出。
我相信爱在爱者一方,而不在被爱者一方。被我爱的人,像神普渡众生一样,使我渡过,但我的祭献,他也许无从领受。他如果不爱我,还允许我爱他,他是无私地奉献了他自己。
如果我的一生注定只能经历一种感情,这种感情不是爱和被爱心心相印,而是爱和被爱的抉择,我愿意我的生命从单恋开始,从单恋结束。我对命运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给我一个让我爱的人,并让我终身不悔地爱他。
如果我的一生注定只能拥有一种能力,我始终愿意拥有的能力是爱的能力,而不是被爱的能力。
被爱的能力是预备给那些更为高尚的人的,他们愿意把宝贵的唯一的一生,奉献给一个以爱的理由走到他的命运里的人,并让一切美好的感觉,像针刺一般真切地穿过那些爱着的人的心脏。
而爱的能力,是由我这样自私的人去顽强拥有。去获得那神灯所给的一切。
当我和我的闺中女友一同长大的时候,她像白玉兰高高地开放在玉兰树的顶端,她给了一个又一个男孩子梦想,而没有人给过她梦想。多年以后,她才对我说,她最美的时光留给自己的是一片空白,像花朵凋谢后的树枝。而我那时候,正是泥土里冒出的清翠草叶,无助地迷恋那似乎在践踏我的脚踵。那个我爱的少年,让我在陵迟一样的青春刑法中煎熬不已。那份牵挂在十年后才彻底消除。即使十年后,我不再牵挂,但当我偶然路过我曾经单恋过的男孩的城市时,我还是不禁对那座城市的一草一木多一份深深的亲近。我知道,那是爱才把任何陌生变成家园,把遥远的过去赋予永恒的品质。
而曾经也有像我爱别人一样爱着我的人,对于他,在过去无力承受他爱的岁月里,我只有内疚。当他在新的爱情里幸福生活时,我则如释重负。当我不再需要承担内疚和重负时,我也会在自己被生活委屈的时刻,多一份感念,感念有人曾经那样毫无索求地深爱我。然而,除了感谢,我确实是别无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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